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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
发布日期: 2023-01-10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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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明确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苏社险管函〔2023〕1号)文件精神,2023年1月起我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具体为: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 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 元、18000元、20000元及 24042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档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本次基数调整后,每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费用将变化。我们以最低缴费基数为例,每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为4494×20%=898.8元,比去年提高48.8元。

说明:

1.本表所列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

2.本表适用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期间上级有新文件,缴费标准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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