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紧落实。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常州市武进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奋发进取,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努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武进答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护航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1. 继续深化机构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各级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牵头单位: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评估,理顺决策、审批、监管责任,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等领域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快推进“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打破事项属地办理限制,推出更多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高频事项场景,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强化“一企通”平台应用,持续推动各项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稳定经济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国家和省、市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自主改革事项清单,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加强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完善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重点产业链和原始创新成果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牵头单位:发改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4. 强化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推动涉企重点领域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发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指导、风险点提示、公共法律服务等事项清单,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二、提升制度供给质量,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 完善政府立法民意征集工作机制。发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提升“法治民意直通车”应用实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使制定的每一部法规都能有效汇集民意、集中民智、赢得民心。(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2. 加强和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333工作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备案监督等全链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合法性审查工作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智囊作用,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网上巡查+线下审查”制度,增强合法性审核“覆盖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社会公共查询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常州市武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遵循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坚决杜绝随意决策、盲目决策、经验决策。(牵头单位:政府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2.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扩容。(牵头单位:政府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3.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反馈。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开展《常州市武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实施情况专项调研,促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牵头单位:政府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赋权事项实施情况专项评估,健全完善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动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事项清单”。继续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和协作,探索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模式。(牵头单位:编办、司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2.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不规范执法、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等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查纠整改,实现常治长效。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对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以及执法舆情频发、矛盾集中的重点地区相关案卷进行评查,促进提升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3. 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制定基层现场执法规范指引,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促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司法局、城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4. 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或者执法矛盾易发领域以及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地区,探索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工作,总结梳理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和经验。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统一行政执法情形、程序、裁量基准,明晰执法辅助人员职责边界,保障执法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司法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5. 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工作,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深入推进智慧监管执法,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1. 认真抓好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压实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目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开展传染疾病防控,增强主动防控、源头防控、总体防控和有效防控能力。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控政府合同法律风险,排查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单位: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武进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2.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全面提升应急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物资储备调度,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发改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3. 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处置突发事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抓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宣贯,开展“行政复议能力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办案规程、报告抄告办法等制度,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强化重大案件督办、制发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运用。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正不当行政行为。(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2. 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败诉、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通报,强化典型败诉案例研讨,明确执法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3.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落实行政调解职责清单,推动相关行政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探索完善无异议简易调解程序。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行动,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推进重复信访控增减存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七、强化多元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 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建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政府工作人员积极性。(牵头单位: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2. 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强化督查计划管理和科学统筹,切实提升督查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督查深入基层实际、反映群众心声、积极辅政建言的作用,注意收集并真实准确反映基层对优化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借鉴常熟市、海门市等地试点工作经验,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升执法监督质效。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重大行政执法事件预防处置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尽职免责相关规定。(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4.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底前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区镇两级”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八、完善推进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1.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将其纳入法治监测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巩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成果,进一步规范述法流程、丰富述法形式、提升述法质效,组织开展现场述法。(牵头单位: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2. 高标准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实地督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3. 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在武进区获评第二批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第三批全国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和相关申报项目的宣传推广。(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4. 开展法治政府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开展《常州市武进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评估方案实施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提炼“武进特色”法治建设成果,剖析存在问题,结合发展环境变化,提出完善方案实施的对策建议,持续推动“十四五”时期法治武进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5. 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用好数字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全面推进信息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贯穿于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全过程、全系统、全领域,深化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强化数据信息安全保护,提升政府智慧决策、智慧立法、智慧执法等能力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和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年底前全面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牵头单位:司法局、大数据局,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