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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的内容是什么?
扶持1个农机维修点。农机维修点建成后,在设备条件方面基本达到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 1138.1—2016)所列的三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的设备条件相关要求。
二、申报项目的主体要求是什么?
申报主体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社会化农机维修服务站(点)(含农机合作社维修服务点)、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或合理配置农业机械且具有社会化服务功能的家庭农场。
三、具体申报条件有哪些?
1. 项目建设单位正常运行。
2. 维修设备和人员条件等符合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 1138.1—2006)和省农机局《江苏省农业机械维修点等级审定条件》等相关规定。
3. 联合收割机、大中拖、插秧机、无人植保机等高性能农机产品特约维修站、农机社会化维修点优先扶持。
4. 同一维修点(不含升级和改扩建)只能补助一次。近三年已享受省级农机维修点建设补助的维修点不得申报。
四、项目补助标准是什么?资金用途有何要求?
1、农机维修点当年设备购置不低于10万元,省财政补助10万元。
2、补助资金用于添置农机维修计量器具、通用设备、试验检测设备、清洗拆装设备、手工具等。
五、申报项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农机修理工技术证书等复印件。
六、项目申报还有哪些具体要求?
有关镇(街道)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指导好项目的筛选和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即日起截止到2023年10月23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