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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试行)>的通知》(武环督察办[2021]2号)文件要求,现将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20:“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但武进区部分“点位长”“河长”“网格长”未能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一些环境问题未能及时推进解决。区级“点位长”督促推动不到位,各镇(街道、开发区)“点位长”既未建立涉气污染源管控清单,也未按月召开调度会推动整治工作,“点位长”制上热下冷、层层弱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室办公室《关于不再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制方式开展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省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规则(试行)的通知》(苏大气办〔2020〕9号)不再执行;2、生态环境局每日在大气管控联络群内发布各乡镇板块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及时通报空气质量预警信息及相关管控要求。已将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等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工作专班月报形式每月通报。3、进一步压实河长职责,强化责任传导,要求各级河长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19-8631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