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常水农〔2022〕21号)、《常州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省级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和《常州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级管理区域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和相关批复予以公示。
附件:1.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级管理区域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2.关于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级管理区域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批复。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下载附件: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级管理区域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简本)
关于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级管理区域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