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康鼎医疗微创手术器械研发中心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菱香西路9号
3:建设单位:常州康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研发车间及扩建医疗微创手术器械的产能,研发车间主要用于生产机加工、产品研发及办公,其他工艺设备的扩建依托现有生产车间,达产后形成年产微创手术器械12000套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抛光、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包胶、印刷过程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独立集气罩(顶吸罩)收集,集气罩面积覆盖整个产污环节,保证废气的有效收集,收集效率可达90%。收集的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尼龙浸涂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独立集气罩(顶吸罩)收集,集气罩面积覆盖整个产污环节,保证废气的有效收集,收集效率可达90%。收集的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5.2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含镍、铬)经厂区1#污水站(混凝沉淀)处理后及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接管量为4610.48t/a;含镍、铬生产废水部分经厂区2#污水站(混凝沉淀+超滤+RO膜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部分采用三效蒸发处理,无含镍、铬废水排放。
5.3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屑、废气处理集尘、焊渣、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抛光盐、废液压油、废包装桶、蒸发残液、废洗网水、废活性炭、含重金属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滆湖(武进)生态清淤试点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滆湖水源地取水口1.5km范围及向湖心扩展4km范围
3:建设单位:常州市武进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对滆湖水源地取水口1.5km范围及向湖心扩展4km范围进行清淤,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底泥疏浚、底泥固结、余水处理,清淤总面积约1.962平方公里,清淤量约71.2万立方米。此外明确本项目施工结束后,依托排泥场恢复湿地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需另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 清淤前为降低施工船只作业对取水口的影响,在取水口外围约100m范围设置一道浮漂式拦污围帘。同时对清淤区域内的水下障碍物进行探测,先用0.5m³抓斗式挖泥船将清淤范围内的障碍物清除。排泥管线计划以水下潜管为主,浮管或岸管为辅,在排泥管线中途,根据实际输送能力间隔串接接力泵。清淤时采取分区、分条开挖的原则,避免漏挖、欠挖。清淤时要求绞刀低台速、低转速运转作业,减小污染扩散。为防止吹填泥浆污染周边环境,本次设计在排泥场四周设置围堰。排泥场全场铺设环保型人工防渗膜,防渗膜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7cm/s的厚度和厚度1.5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膜厚度至少达到0.5mm,以延长泥浆的流程,减缓流速,增加泥浆颗粒的碰撞,加快其沉淀。排水口应采用溢流堰排水口,人工控制排水速率、泥浆浓度,防止污水进入周边水系,造成淤积、二次污染。排水口布置在泥浆入口的最远处,退水口使用闸箱式结构型式。余水经沉淀+两层土工布过滤处理达标后,通过埋设PVC 管排至附近塔下村河,余水经塔下村河→武宜运河→周边相关水系进行沉淀。排泥场尾水中COD、氨氮、TN、TP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泥场余水中SS排放浓度约在30 mg/L,满足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三级标准。施工人员生活营地现场搭建工棚,现场搭建工棚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淤泥质土开挖、运输过程及弃土区恶臭,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期和运行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弃土区H2S和NH3恶臭气体、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施工期时间较短,废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5.3 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船舶噪声。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噪声污染源进行控制和治理,使施工期间工区场界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工程建设期间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不因本工程建设而降低类别。
5.4固废: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袋装化收集后外运卫生填埋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本项目淤泥产生量为71.2万m3,淤泥通过挖泥船泵送系统经管道输送至排泥场后直接送入土工管袋进行固化,运输过程中不会产生跑冒滴漏现象。施工结束,会对管袋进行整体的破袋处理,该过程产生的废土工管袋(约621362m2)、排水沟废土工布(约14867m2)、及废漂浮式拦污围帘(约3800m2)将作为一般固废,由施工方统一处理。
在船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船舶污染物,集中送交船舶污染物专业接收单位接收并合理处置。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将得到合理的处置、处理。固废处置率100%,固体废物不直接排放外环境。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1:项目名称:滆湖(武进)生态清淤试点工程项目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新增年产204万片LED芯片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淹城南路518号
3:建设单位:晶品光电(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扩大产能,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半导体照明市场对LED 外延片及芯片的需求,晶品光电拟增加投资12000万元,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对厂房进行设施改造,同时购置自动显影机、PECVD化学气相沉积炉、ICP蚀刻机等设备77台(套),建设“新增年产204万片LED芯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LED芯片204万片的生产规模。
5.1厂区有独立雨污管网,厂内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含氮磷生产废水、纯水系统浓水及冷却塔排水中和后及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入武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含氮磷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接入园区再生水厂。
5.2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酸碱废气、有机废气、喷砂废气。
本项目湿蚀刻、干蚀刻和PECVD工段产生的酸碱废气经一级立式填充碱液吸收塔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25m高的2#排气筒排放,风量为30000m3/h。另有一套一级立式填充碱液吸收塔和3#排气筒作为备用。本项目蒸镀工艺中产生的喷砂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尾气进入酸碱废气收集管路通过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上光阻、软烤、曝光、显影、硬烤、去光阻、化学清洗、研磨等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陶瓷+活性炭+转轮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排放,风量为30000m3/h。另有三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和4#排气筒作为备用。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为密闭设备且都位于洁净车间内,不存在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异丙醇符合《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5.3本项目高噪声源经过消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晶片,芯片、集尘器粉尘、废金属、LED 封装件、未受污染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有机溶剂(HW06)、废吸液棉片(HW49)、废弃汞灯、日光灯管(HW29)、混合废酸(HW34)、废矿物油(HW08)、受污染的包装材料(HW49)、废过滤器(HW49)、废催化剂(HW49)、废沸石分子筛(HW49)、废滤袋滤膜(HW49)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废产生后分类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并将堆放在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该贮存场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设计,基础防渗、防风、防雨、防晒),并及时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排放。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1、公示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