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玉振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10月13日发给我局的工作告知函,2022年9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对你单位作出了罚款3000元,并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建议我局注销你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你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你单位如不服上述决定,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决定。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