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分局(局):
为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按省、市部署,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2〕567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照《项目指南》、支持重点、申报条件,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及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一张网旗舰店,点击“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入申报页面)。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2.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
3.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
4.省申报通知完整版本(包括附件1-6)和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材料要求等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页面下载(请完整复制到浏览器打开页面,附件下载请点击“附件下载”)。
(二)推荐上报审核程序
1. 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后,各相关业务处室(科室)通过管理系统,按照“区工信局资金主办科室—区工信局扎口科室(运行监测协调科)—区工信局负责人—市工信局资金主办处室—市工信局扎口处室(综合规划处:处室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核)—省厅资金主办处室”的流程完成线上审核。
2.区级层面项目申报工作由区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科统一扎口、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全部流程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工信局、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各子项具体负责业务科室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2.严格审核把关。各镇、开发区经发局按照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管理规定,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且真实有效等;按照《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试行)》(苏工信综合〔2020〕213号)要求,配合上级工信局各子项具体负责业务处(科)室对在建项目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
3.加强后续监管。各镇、开发区经发局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接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在线监管,主动配合省工信厅对企业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收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收款证明(银行对账单)上传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明确专人,按季度上传项目实施进展等监管信息;按照《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苏工信规〔2020〕6号)要求,配合做好项目监管信息审核和组织验收工作。
项目申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的公正性和程序的规范化。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电话:区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科 86310163
附件: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2.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联系表
常州市武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入库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