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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编号2、编号10、编号11-1、编号12、编号13)
发布日期: 2022-06-23    来源:生态办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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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武进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环督察办〔2021〕2号)文件要求,现将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2:统筹谋划不足。生态引领区建设推进不力,未组织编制武进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未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制定治太工作方案,环境治理工作被动应付,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在全市排名靠后,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在武澄沙地区持续垫底,太湖、滆湖水质未达“十三五”考核目标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新一轮治太工作方案已制定,细化了十四五期间水、气治理目标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反馈问题编号10: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如常余保温材料废气扰民、湖塘镇降子村垃圾乱堆乱放、前黄镇水产养殖场内“散乱污”等问题。

整改情况:1、常余保温材料厂已关闭并将生产设备全部拆除;2、湖塘镇降子村垃圾乱堆放问题已于2022年4月6日完成整改;3、前黄镇水产养殖内“散乱污”企业均已清退。

反馈问题编号11-1: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尚未“清零”。

整改情况: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上报销号。

反馈问题编号12:规划任务完成打折扣,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规划确定的32项指标有6项未达要求,103项工程任务完成率仅77.6%,计划投入的202.4亿元仅完成82.4%。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完成生态保护引领区终期评估报告,未完成的指标及工程项目已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反馈问题编号13:纳入常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94项重点工程,截至2020年底仍有11项工程未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2个项目已完成,其他9个项目均已纳入常州市武进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时序进度推进。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19-86316059

 

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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