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我中心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住房公积金服务、业务和执法等方面的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2021年,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5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6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梳理、整合以及考核机制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提升方面进度较慢,需要进一步强化学习和培训,在政务公开的形式创新方面也需要进一步拓宽视野,开阔思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至区公积金查阅、复制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