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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史建刚、许建芳、史鹏俊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1-01-21    来源: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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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建刚、许建芳、史鹏俊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01068120、 01068120-1、 01068120-2号的房产证及相应的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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