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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家用燃气使用注意哪些问题?
答:(1)每次用气完毕或外出时,应做到两关一开(即关闭灶前和表前阀门,关闭厨房门,开启厨房窗户),做到人走阀关。(2)应定期进行管道自检。常用方法有:用毛刷蘸肥皂水涂抹在燃气管道各接口处,如有气泡出现,即说明该处漏气,切不可用明火检查,发现漏气及时报修。(3)发现天然气泄漏后的正确处理方式:严禁开、关任何电器,严禁点火,立即关闭总阀,开窗通风,疏散人员,到室外安全处向供气企业报修或报警。
2、问:餐饮用户为什么需要安装报警仪?
答:《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餐饮用户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指具有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装置的总称,包括燃气泄漏报警器与紧急切断阀联动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熄火保护装置等。
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每家餐饮商户的法定义务。
3、问:无证可以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服务吗?
答:不可以。《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第十七条规定:瓶装燃气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第二十七条规定:瓶装燃气供应站应当由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设立,并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其经营场所和燃气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不再发放燃气供应许可证。燃气供应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燃气经营的,应当依法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
禁止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供应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供应用于经营的燃气。
4、问:用气企业(单位)是不是安全责任主体?
答:用气企业(单位)是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对经营(用气)场所的用气安全承担主体责任。用气企业(单位)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餐饮经营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加强对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水平。要与正规的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自觉接受供气企业的技术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用气场所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