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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尊老金政策发放的依据是什么?
答:《关于进一步做好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民养老〔2020〕19号)文件。
2.问:尊老金发的放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对具有我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标准如下:(一)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二)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3.问:申请尊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1个月,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老年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有效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核对原件后,复印件由社居(村)存查。人户分离的,需同时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问:尊老金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尊老金由各镇(开发区、街道)进行受理、审核、注销等业务办理。发放对象户籍迁出本区或者死亡的,老人或者老年人家属应及时办理尊老金注销手续。户籍迁出当月的尊老金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迁出地次月终止发放尊老金。死亡次月停发尊老金。
5.问:尊老金的发放方式是什么?
答:尊老金实行到月(满周岁)享受、按月发放。由区民政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相关银行,通过打卡发放的方式,每月将尊老金划入老年人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