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要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镇(开发区、街道)+主管部门+司法行政”的多维监督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措施,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 严格依法文明履职。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履行执法职责,杜绝执法缺位;要建立完善常态化执法机制,制定执法行为制度和程序,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要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要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正确适用“首违不罚”、“无过错不处罚”等规定,制定“免罚清单”,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要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讲清行政执法行为的事理、法理和情理,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满意度;要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规范有效衔接。
2.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职责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将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便于群众办事。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规范记录,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并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要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3.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利用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各条线办案平台,逐步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全程性管理。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在线管理,通过数据填报、执法系统对接、数据交换等方式汇集行政执法行为数据,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线上备案。鼓励推行移动执法装备系统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时效性、精准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区司法局应当定期审核确认监督范围内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根据法定依据的变化进行调整。经审查确认和取消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进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同时进一步规范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
2.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充实行政执法力量,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应同本地区、本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相适应。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装备,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和省、市工作部署,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做好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等工作。
3. 强化执法人员绩效考核。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提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办案绩效。区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加强对镇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区司法局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行政执法的协调和监督,加快构建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要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向基层推进为契机,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加强对镇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协调,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合力。区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完善本单位法制机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根据《常州市武进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并明确法制联络员参与镇域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据《关于明确基层司法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武编办〔2020〕26号),各镇、街道司法所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配备道德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具体承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相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人员要全面提升专业素养,确保个人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要建立由司法所牵头,区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制联络员、政府法律顾问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参与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拓宽执法监督参与面,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效能。
2. 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流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情况统计等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取得实效。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抽查和评查,建立由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及各重点行政执法机关专业骨干组成的执法评议组,开展区、镇两级执法评议和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执法案卷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评出的优秀案卷,及时予以通报。各司法所要积极组织或参与镇级行政执法评议,加强对所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等执法机构的评议评查。拓展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置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特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学者、企业管理人员等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员,通过调查问卷、执法交流座谈、新闻媒体、邀请全过程执法观摩等监督方式,建立社会监督评价机制。
3.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科学界定执法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对有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探索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进一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落实执法责任。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依法执法、阳光执法、文明执法。
2. 抓好贯彻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确保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律素养,确保本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
3. 强化督察考核。区委依法治区办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对行政执法开展检查督察,对行政执法不规范、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适时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开展约谈,并将约谈整改情况向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汇报。加强行政执法的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政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