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政策解读> 内容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进区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4-13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相关阅读: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进区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背景

随着征地区片综合价政策的实施和市、区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的接轨,新增建设用地成本又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与取得成本明显倒挂,从而加大了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为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减轻政府财政的负担,有必要重新调整我区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

二、政策内容

1、调整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

全区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在2016年12月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50年,30万元/亩)基础上提高10万元/亩,按50年出让的,出让起始价格确定为40万元/亩。

2、调整《武进区工业用地使用权采用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的出让价格

按对应供应年期修正,弹性出让年期30年的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为35万元/亩,弹性出让年期20年的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为29万元/亩。

3、调整《关于印发武进区土地年租金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10〕74号)规定的年租金指导标准

2010年按工业用地出让价格16.8万元/亩测算土地年租金为5元/平方米•年,现根据工业用地出让价格40万元/亩测算土地年租金为10元/平方米•年。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