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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雪漕线(闾城路至常武南路)对部分类型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雪漕线(闾城路至常武南路)每日5:00至22:00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通行。
二、确需驶入限行道路的,可根据通行需要,凭相关证明到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照通行线路单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持有通行线路单的车辆,应当避高峰行驶,即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不得进入限制通行区域。
三、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医护救援车辆不受限制通行措施限制;市政、园林、环卫、燃气、供水、供电、通讯、环保等单位持有效通行线路单且执行工程抢修、救险任务的车辆,不受避高峰行驶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