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政策解读> 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推动区域创新能力的骨干力量,其数量和质量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晴雨表,也是衡量科技创新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从我区情况来看,有效发明专利中有三分之二出自高企、人才类企业中有三分之一源自高企、市级以上研发机构中三分之一为高企,高企为区域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高企培育工作更是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占1.5分的权重,对于地区发展争先进位有着重要意义。
为推动武进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能快速增长,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质量能跨越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武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意见。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订缘由
2019年江苏省和常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2020年7月常州市又在2019年高企培育政策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印发了《常州市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政策》(常政发〔2020〕52号)。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为完成我区2020年高企净增163家、2022年有效高企达1000家的目标,我们对2019年7月发布的《武进区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政策》(武政办发〔2019〕57号)进行了调整,根据《常州市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政策》(常政发〔2020〕52号)文件精神,新制订了我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二、制订依据
制订过程中,《实施意见》主要结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9〕41号)、省财政厅科技厅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9号)和《常州市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政策》(常政发〔2020〕52号)等文件精神和内容。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一共有六大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壮大高企培育群体、完善培育指导机制、健全创新支撑机制、提升创新服务水平等四条培育措施,明确了培育入库奖励、高企认定奖励、税收减免优惠等三项扶持政策,并对组织保障工作进行了强调。
四、制订起草过程
在起草《实施意见》时,参照江苏省、常州市文件相关精神,结合武进实际,通过调研走访相关企业,形成《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区科技局书面征求了区相关部门和各开发区意见,各单位均未提出原则性修改意见。经区政府同意,最终形成了本次《实施意见》。
五、制订的培育措施
区科技部门要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区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主管部门以及中小微企业管理部门要在政策引导、资金安排、招商引资、跟踪服务等方面,强化相关行业领域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各镇、开发区应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储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培育力度,选育出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具体措施有:
一是壮大高企培育群体。建立健全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人才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列统企业等为重点的高企培育工作体系。
二是完善培育指导机制。加大对培育企业走访力度,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意识,加大投入。落实相关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鼓励企业与大院大所开展技术交流合作,推动创新人才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
三是健全创新支撑机制。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构建完善孵化链条。加快引育孵化一批科技企业,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源头供给。
四是提升创新服务水平。围绕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培育企业开展精准化、高端化服务,积极为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各级各类政策。
六、制订的扶持政策
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政策,明确入库和认定企业奖补标准,主要根据不同层级的情况,给予分档奖励。
一是培育入库奖励。经申报认定进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15万元奖励,其中5万元为省级奖励,10万元为市级奖励。
二是高企认定奖励。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45万元奖励,其中15万元为省级奖励,30万元为市级奖励;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市级给予20万元奖励。
三是税收减免优惠。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175%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对企业主导或牵头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奖励。
上述政策中市级奖励部分由区财政按财政体制承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