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武安发〔2013〕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地和有关部门推荐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进行考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11月25日至12月5日。
二、验收内容
以《武进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标准》为主要内容。
三、验收流程
1.创建单位进行专题汇报(PPT或专题片汇报、材料汇报、口头汇报)。
2.验收人员分头进行检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随机询问)。
3.汇总评议。
四、验收方式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督促、指导创建单位积极做好迎接考评验收的准备工作。本次考评验收以各地、各部门自主验收为主,区安委会随机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请各地、各部门严格对照考评验收标准认真开展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于12月10日前报区安委会(考评验收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汇报材料),区安委会将随机进行抽查,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企业将被取消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称号。同时,请各地、各部门做好验收材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联系人:周盼,联系电话:86311363,QQ:676337970。
附件:1.武进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标准
2.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下载附件:20191028044820756
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