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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继续开展“精细城管在行动”义务劳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69/2019-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交字〔2019〕8号 发布机构: 交通局  
产生日期: 2019-03-18 发布日期: 2019-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今年是城乡精细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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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精细城管在行动”义务劳动活动的通知
武交字〔2019〕8号
 

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今年是城乡精细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激发干部群众参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激情,按照《关于开展“精细城管在行动”义务劳动活动的通知》(武城委办发〔2018〕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精细城管在行动”义务劳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涉及市考评的公路路段,对路面、绿化带内垃圾进行捡拾,发现有杂物需清理、各类井盖缺失、步道道板侧石等设施破损需维修及其他问题建议等及时向公路部门反馈。

二、活动组织形式

1.“精细城管在行动”义务劳动活动由局机关、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治超站及部分交管所依计划每月开展一次。

2.参加义务活动的单位组织人员,分组分段步行对全线进行拉网式巡查,捡拾垃圾,查找问题。

3.活动开始前,各单位可就具体路段范围、活动内容标准提前联系公路处养护科李利伟,由公路处根据线路情况和人员数量制定分组分段实施方案,并派人现场指导和记录发现的问题。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每人年内参加活动不少于1次。

2.月度活动开展时间由排定的责任单位商请带队局领导确定,并联系对应交管所参加。

3.参加活动人员统一着红马甲,听从指挥,注意安全。公路处负责提供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4.各单位联络员在每次义务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整治前后对比照片或活动视频报送至局行管科周立峰处。

5.“精细城管在行动”义务劳动活动是对交通运输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有益补充,相关管理部门和养护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日常管理各项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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