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重点工作> 内容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法律为依托,制作了针对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法停车的处罚文书,依法整治城市绿化用地违停车辆。 今年以来,区城管委全面实施“停车序化行动”,对城区机动车停放实行全面划线管理,对非机动车停放实施一体化管控。从8月6日起,区城管委又牵头公安、城管部门联动,对已划线路段全面开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停整治。
在整治过程中,区城管委发现,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图方便,将车直接停在绿化带内。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为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作了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法停车的处罚文书。
该处罚文书与交警开具的违停处罚文书类似,有车辆牌号、违规停放时间地点、如何处罚等内容。随着整治的深入推进,城管部门将对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停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