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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我区范围内的国有产权及政府改造的两类户外广告设施都上了保险。这是我区城市管理项目首次与保险公司合作,也是我区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创新社会管理的又一举措。
街边、楼顶和附着在建筑物上的各种户外广告牌因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广告设施时有损坏,偶尔还有砸伤路人或砸坏东西等意外事件发生,导致经济损失。而单纯依靠政府的行政监督管理很难面面俱到,迫切需要通过保险的方式减轻政府压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为此,去年下半年,区城管局借鉴相关经验,与太平洋保险公司达成合作,并签订户外广告设施相关保险协议。保险公司将对在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中破损的广告设施进行赔付;对广告设施意外伤人,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受害者将得到保险赔付。
区城管局广告科科长姜永立介绍,此次广告设施保险范围包括常武路沿江高速下道口三面高炮、常武路与武进大道交叉东北角三面高炮等共计89处国有产权广告设施,2013年花博会期间政府改造提升的401间店招,以及2016年淹城创建“5A级景区”政府改造提升的173间店招。
城市管理项目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将进一步发挥保险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功能,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为我区日常设施养管和群众安危提供双重保障。今后,区城管局还将在城市管理方面开展一系列探索实践,助力保障民生,探索城市治理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