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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0-12    来源:武进医保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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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0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背景

武进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武政办发〔2019〕65号),根据通知精神,为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及时参保和就医,经医保、人社、税务三个部门共同协商,制定本通知,对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险参保缴费相关工作进行明确。

二、重点内容解读

1、调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2020年度武进区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1600元/人,“未成年人”、“高校大学生”1140元/人。其中,“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未成年人”、“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650元/人、800元/人、280元/人、18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分别为950元/人、800元/人、860元/人、960元/人。

2、明确护理险筹资标准

武进区护理险2020年度筹资标准为100元/人·年。筹资标准和方式具体为: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个人按30元/人·年缴纳;政府补助部分,政府按30元/人·年予以补助;医保基金筹集部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居民医保基金按4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划转。

3、困难群众参保

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重点抚恤优待对象、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居民医保和护理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承担。

4、缴费对象和缴费方式

2020年度,具有武进区户籍的城乡居民(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非我区户籍流动就业人员以及中小学(技职校)生,居民医保和护理险保费通过省社保卡进行扣缴。新参保人员缴费由镇(街道、开发区)人社科为参保缴费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告知缴费人按规定领取省社保卡,及时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签订扣缴协议等手续。续保人员缴费由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传递的人员登记和银行账户存量数据信息,协调省社保卡合作银行,批量办理扣费协议,通过省社保卡进行扣缴。

5、工作任务分工及要求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审核汇总2020年度困难群众名单。武进区税务局负责明确缴费及扣款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缴费服务宣传;牵头开展集中参保缴费业务培训。

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武进高新区税务局、武进区税务局各属地分局负责具体征收工作;开展各类缴费服务提醒;做好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基层人社平台缴费工作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各类征缴业务问题。

区社保中心负责汇总印制2020年度武进区居民医保和护理险宣传提纲、通告、告学生家长书;确定相关参保登记口径,做好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根据区医疗保障局统一提供的困难群众身份信息,将所有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居民医保救助范围,并及时将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困难群众信息进行反馈;协调区人社信息中心做好金保软件改造调整工作;协同税务部门做好宣传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组织并协调基层做好工作动员,及时跟踪各地区参保进度,协调解决参保工作中出现的业务经办问题,对重大舆情及时处置并上报。区人社局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督促社保经办机构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区人社信息中心根据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等业务实际需求,做好金保系统和人社、医保、税务共享平台应用软件的调整优化等运维工作;负责武进区未申领省社保卡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统一制卡发卡工作;负责省社保卡申领、发放等业务经办过程中各类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做好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和镇(街道、开发区)基层人社平台的网络运维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科应按照人社、医保、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度居民医保和护理险集中参保缴费等具体业务工作;开展灵活多样的业务宣传,确保宣传效果;重点落实好免缴费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对和参保工作;向区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汇总上报本镇(街道、开发区)参保缴费进度情况,并根据时序进度做好保费的催缴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经办银行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税银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按照税银系统业务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做好省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扣款协议签订、银行端缴费、批量扣款、日切对账等工作;配合做好居民医保和护理险政策和经办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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