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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以下简称广告设施)是城市街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格、色彩、造型乃至位置、材质、内容等,展示了一个城市的视觉形态美,彰显了一个城市的品味。近年来,武进区广告设施管理持续加强,广告设施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告设施种类愈发繁多、样式更加多元,设置与管理方面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问:所谓的“广告设施”包括哪些?
答:我区广告设施主要分为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其中店招店牌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设施及场地设置的用于表明单位名称(标识)的招牌、标牌、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户外广告主要包括五大类,即“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其他类型户外广告设施”等,包括立柱高炮广告、墙体广告、楼顶广告、落地广告、公交站台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另外,广告设施按照功能又分为商业广告、自用广告、公益广告;按载体所有权又分为公共产权广告、非公共产权广告等。
问:广告牌是到城管局去审批吗?
答:2017年,武进区推进“放管服”改革,成立区行政审批局,在此背景下,2017年12月20日起,武进区店招店牌、临时广告的行政审批工作已移交至行政审批局。此外,户外广告的设置许可权限目前正在移交对接中。
问:私搭乱建的广告牌现在是什么部门来管?
答:按照省、市、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统一部署,依据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由区城管局向各镇(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授予其执法权,目前,店招店牌的执法权限由属地中队负责,户外广告的执法权限仍归属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
问:我区在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管理上做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来,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区城管进一步加强广告设施管理,通过“规范管理、打造亮点、整治提升”等,净化、美化城市立面空间,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一是完善制度,加强规范管理。研究制定《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户外广告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开展全区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源头管理,严把审批关;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规设置,风险系数高、安全隐患大的户外广告落实整改。2018年,区城管局深入开展沿江高速南北两侧局属(国有)产权广告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工作,引入第三方检测认证机制,确保户外广告维护到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二是塑造亮点,打造点睛之笔。以淹城5A级景区创建为契机,对淹城景区及周边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开展提升改造工作。牵头相关单位对常乐坊、丰乐坊、怡乐坊三条商业街及武宜路部分区域范围内广告设施进行统一设计规划、拆除出新、规范改造等;同时近年来还深入开展城区公交站台及茂业、四季青等商业综合体广告设施整体改造,提升城区广告设施品位形象。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整治提升。坚持以“突出重点、属地为主、上下联动、集中整治”为原则,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花博会召开、淹城5A级景区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创建等为契机,牵头协调属地板块全面开展交通干线沿线广告设施综合整治,重点对花园街、常武路、府东路、武宜路、淹城路等主要道路两侧的广告设施进行整治提升,进一步优化空间立面,彰显城市品位和档次。
问:现在路面上还经常会出现私设乱建的广告牌,后期还会加大管理力度吗?
答: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各执法部门通力合作,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建立城管、住建、规划以及属地板块等管理主体信息共享、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制度,社区(村)作为小区自治管理责任方,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规划部门将广告设施规范设置作为立项核准的条件之一,将其纳入规划评审事项,对住宅小区店招店牌点位进行提前设计,预留广告泊位,已达到规范统一目的;住建部门将户外设置作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的内容之一,与城管进行联合验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以“控新“和“减存”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巡查机制,畅通群众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公交站台广告、大型高炮广告逐一摸清点位,理清权属,一对一进行专项整治,并落实长效管理;制定存量违规广告设施整治目标,明确处置计划和分阶段处置任务,逐路段开展广告设施专项整治,有效遏止不规范设置、广告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市容市貌档次和水平。
问: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是动态的,如何做到长效管理呢?
答:我们将以2019年1月1日起市一级对全市广告设施实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为契机,充分对接市一级考评要求,完善区一级城市长效管理考评细则,提升管理标准,细化考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属地板块长效管理考评力度,倒逼属地板块整改到位;加强广告设施动态跟踪监测,由点及面将广告设施管理情况纳入外广告设施巡检监管信息系统,对广告设施使用情况、抽查检查记录情况,行政指导和违法查处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做好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提高风险预判和防范能力,减少执法盲点。
问:现在路面上广告越来越多了,但精品还很少,整体布局好像还有点乱?
答:虽然我区广告设施监管水平在不断提升,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告设施种类愈发繁多、样式更加多元,设置与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有四方面原因:一是广告规划存在缺位现象。广告设施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需要在规划引导下进一步规范广告设施的设置秩序,但目前我区尚未建立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仅仅在城市主要商圈、中心城区的主要干道和高速公路等重要区域制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花园街、武宜中路、府东路、常武路路段部分区域),其他区域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仍属于真空地带,导致广告设施设置较为混乱,未能融入城市景观,彰显城市特色,制约了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二是事后监管还需及时跟进。目前,我区在广告设施审批、监管、执法方面协调联动机制还不顺畅,尤其是店招店牌审批权划转后,事中、事后监管还存在缺位现象,体现在店招店牌执法权限归口于属地中队,但审批信息互通只到区一级(区城管局),未能建立起区行政审批局与基层执法主体双向互通通道,造成中梗阻现象。例如:部分审批事项审核通过后,广告发布单位并未按照审批内容规范设置,而由于事中、事后监管的断层,导致违规设置现象未能得到及时控制。三是部门联动不足。广告设施管理政出多门,涉及城管、住建、规划、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以及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多重责任主体。但实际情况来看,我区广告设施管理部门之间还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还未形成合力,表现在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源头防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规划前置管理没能用好用足,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最后一道关卡”未能有效把控,导致管理的被动。例如有一部分楼盘未能考虑店招设计的合理性,导致店招位置过小,给店招的使用和管理带来很大的矛盾和困难。四是活动主体意识淡薄。当前广告业主、广告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自律性还不强,体现在:部分广告经营从业人员变动频繁,从业者对法律法规不能熟练掌握,甚至仅考虑自身利益,明知违规而为之;广告协会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的自律规范水平还较低;部分广告业主,在法不责众心理的驱使下,刻意跟风,随意设置广告设施,导致违规设置现象蔓延。
问:针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下一步打算怎么加强?
答:下一步,区城管局将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对接,进一步加大对店招店牌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提升其审批事项的承接能力;加快明确大型广告审批权属,有序衔接审批业务;建立区城管局和审理部门联合踏勘制度,区行政审批局具体负责组织对广告设施许可事项联合踏勘工作,由区行政审批局、城管部门工作人员、专业人士共同协商等方式做出审批决定,确保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提升审批效能。
同时,我们也将打通管理和执法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将审批结果通过网络及时推送给城管执法部门和基层城管中队,执法部门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适时将执法管理情况报送区行政审批局,保障管理和执法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实时留痕,实现管理与执法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