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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6月,报名入学是很多家长比较关心的一件大事,记者就2018年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向武进区教育局进行专访。
1.问:2018年武进区小学、初中入学对象有哪些?
答:小学入学对象有武进区户籍,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除外)。初中入学对象是经毕业考核,具有武进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2.问:武进区户籍迁入时间?
答:武进区对户籍迁入时间要求原则上为当年6月25日前。
3.问:具有武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
答:各公办小学在6月15日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张贴招生通告,家长根据学校招生公告要求进行。中心城区非积分公办小学及公办初中于6月25日至6月29日试行网上预登记,各位家长根据招生公告要求进行网上预登记。7月6日前组织施教区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4.问:具有武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园家校联系手册、儿童预防接种卡和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办理手续。
5.问:武进区民办初中招生流程是怎样的?
答:主要有以下几个流程:①公布方案。5月30日下午3:00,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布自主招生方案。②自主报名。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方案填写报名表自主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武进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报考学校办理报名手续。③规范要求。各民办初中根据“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原则确定招生办法,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方案以及规定的招生时序,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于6月29日在校园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6.问: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如何就读义务教育学校?
答: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5〕162号)《关于印发<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度)>的通知》(武积分〔2017〕2号)的要求执行积分入学就读义务教育学校。
7. 问: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如何办理?
答:(1)凡办理居住证并在本区居住、工作,由本人申请并经区相关部门核准的流动人口,纳入本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范围。
(2)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采取个人自愿、分镇申请、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分类管理、镇(校)排名的原则进行。
(3)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数额的流动人口,其子女可入读本区纳入积分管理学校的起始年级。
(4)申请人应在6月11日前向所在地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受理中心提出积分申请,并填写积分管理申请表。
(5)6月24日至6月27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积分情况;6月29日至6月30日,由区积分办按镇分校公示录取人员名单;6月27日前,申请人、受理点工作人员发现评分错误或材料漏提交的,可向区积分办申请纠错,逾期区积分办不再受理;7月1日至7月5日,申请人到各受理点领取《入学准入卡》。
(6)获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流动人口(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准入卡和教育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至准入学校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8.问:武进区流动人员子女如何就读未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的乡镇初中学校?
答:家长必须提供规定的四方面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能提供四种证明材料的视为符合条件者,公办学校方可吸纳就读。四种材料包括:
一是父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过的,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证的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批准可以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公函证明。
二是父母在本区具有稳定住所和暂住证。有经现居住地公安部门查验过的现居住地“暂住证”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如无租房合同的,必须提供租住房东与当地公安部门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以及由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或单位出具的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
三是父母在本区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有经现居住地劳动社保部门查验过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的父母在本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外来劳动力就业登记证等其他相关有效证明。
四是有经现居住地公安部门查验过的原籍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同时还需要提供孩子的预防接种证。
各公办初中在招收本地户籍学生之后,会按照学校最大学位容量吸纳符合“四项”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9.问:武进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公办学校对应学区的依据是什么?
答: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是确定其就读施教区的法定依据。
10.问:怎样理解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武进区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
11.问:武进区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学区如何确定?
答: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的,由当地镇政府与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
12.问: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该如何入学?
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
(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13.问:拆迁过渡户子女如何确定施教区?
答:原合法固定住所在相应公办学校施教区的拆迁过渡户子女,或安置房在相应公办学校施教区的拆迁过渡户子女,可由家长提出申请,进入原合法固定住所或安置房所在施教区的相应小学或初中就读。如已入住安置房或已取得安置房产权证,则必须到安置房所对应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14.问: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且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这类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即使孩子出生后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
15.问: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证的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三人户籍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共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可以到共有产权证住房相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如果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该儿童则应到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学校入学。
16.问:武进区中心城区学区内的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从2019年秋季入学招生开始,在中心城区【湖塘、牛塘、马杭、鸣凰、高新区(含北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凡2018年8月31日以后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试行六年内享受一次对口入学机会的办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或双(多)胞胎除外】。2018年秋季招生仍旧执行原有政策不变。
17.问:有武进区户籍、有房产但在武进区以外的小学就读,如果要回武进区读初中怎么办?
答:凭户籍簿、房产证和小学毕业证,于7月5日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名。
18.问:武进区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就读?
答:各校要主动接受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对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应当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送教到社区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武进区特殊教育学校负责本区有自理能力适龄智障及听障儿童的招生。
19.问:港澳台胞、异地引进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如何入学?
答:在武进的港澳台胞子女、异地引进人才(学历在硕士研究生以上)子女,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起始年级的,依据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就读公办学校;无房产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杰出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0.问:武进区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如何招生?
答:2018年,武进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武进区横林初级中学和武进区洛阳初级中学分别可以在全区招收体育、艺术、传媒等特长生。未经批准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增加特长生类别。有报考意向的学生可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条件到学校
自主报名。招生学校自主进行特长生专项测试,按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网站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