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 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常政规〔2011〕2号)、《常州市武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实施细则》(武政规〔201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梅家村及周边地块旧城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网站以及征收现场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8月9日止。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区行政中心5号楼),邮编:21316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与补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jfwzs@163.com”邮箱。
三、通过现场方式反映意见:
接待地点:飞云楼西幢101室,接待人:张建峰 联系电话:13861227600。
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如实告知真实名称、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附件:《梅家村及周边地块旧城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梅家村及周边地块征收补偿方案(2018.7.10).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