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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12    来源:卫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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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凝聚社会力量,壮大慈善救助实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9月5日“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对2018年度卫计系统“慈善一日捐”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 捐赠时间

2018年9月6日至9月30日。

二、捐赠对象

全系统各单位所有干部、职工。

三、捐赠标准

1.局机关正职领导每人500元,副职领导每人3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人200元。

2.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正职领导每人300元,其他干部及医卫人员每人200元,工勤人员每人100元。

四、捐赠时间

各单位募捐活动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

五、交款方式

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捐赠款项统一上交区卫计局计财科或汇至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账户(汇款单位: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工行湖塘支行;帐号:1105021209000129324)。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局计财科顾婧怡,86310264。局将把慈善捐款足额解缴到区慈善总会。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本次“一日捐”活动,严格资金收缴程序;要严肃捐赠纪律,不得任意扩大对象和范围,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不得搭车募捐,不得截留募捐资金。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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