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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
各镇、开发区:
为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全区招投标工作的情况专报》(2017督查专报第1期)及区领导批示精神,依据《关于加强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武政办发〔2014〕127号)、《镇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武政办发〔2014〕128号)、《镇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武政办发〔2015〕89号)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拓宽交易范围,规范交易方式
1、确保项目应进尽进。凡在规定额度内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统一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进行交易,限额以上的交易项目,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标准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应按相关规定在区、镇平台规范交易,各相关单位不得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分解、细化,规避区、镇平台招标。
2、规范项目交易方式。根据项目情况,依法确定项目的交易方式,使用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可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协议供货、实物配发等方式采购。各相关单位不得随意变更交易方式,违规采取邀请招标、违规议标、违规市场询价等方式进行交易。
二、完善交易规则,规范程序流程
1、规范项目内容审核。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要把好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审核,对于资格、资质要求、标段划分、业绩设置、评分办法、废标条款等条件要严格审核,防止抬高资质、肢解工程,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规范项目信息发布。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要杜绝招标信息不畅通、信息公开度不高的现象,均要在“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乡镇招标”专栏中规范发布项目的交易公告、变更公示、中标(成交)公示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3、规范项目流程时间。镇交易项目的招标人(采购人)应合理确定提交投标文件时间,限额以内工程建设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中明确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标评审内容或者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7日。
政府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的,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10日;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从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4、规范项目交易过程。各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要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交易各环节行为,确保不发生缺失资格审查、招标文件不规范、开评标记录不全、评委数量不合规、评标办法不具体、中标结果未公示、中标通知书未发放、项目合同不签订等不规范交易操作行为,实现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5、规范质疑和投诉处理。各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质疑,招标人(采购人)应认真受理,工程建设(含交通、水利)、政府采购项目分别参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2016〕1号)和《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理。交易项目的投诉,按照《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举报投诉处理办法》(武政办发〔2014〕1号)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有新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创新工作制度,建立联动机制
1、实行项目统一扎口管理。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负责辖区内进区交易中心项目及辖区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项目的交易管理工作。
2、建立项目预审制度。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对辖区内进区交易中心招标项目的前置手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预审(详见附件1);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规定额度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具体操作,协调本辖区相关招标采购单位解决交易活动中产生的纠纷、质疑,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举报、投诉等事宜调查处理。
3、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区交易中心每月对全区交易情况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详见附件2)、中介服务机构承接项目情况、考评情况等(详见附件3)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并做好信息反馈,加强区、镇交易平台间的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4、加强“四位一体”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管理平台,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要加强对镇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的管理,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评委专家进行“一标一考”,对“一标一考”过程中的考核情况及发现涉嫌失信行为、违法违规的行为,统一上报、处理、记录和结果运用。
四、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目标考核
1、落实业务数据和信息上报。各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按要求每月在交易系统中上报交易项目数据,确保交易数据无遗漏或错误;按要求上报信息,信息内容应紧扣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内容、要求,工作中的亮点、创新点,展示工作,宣传成果,总结经验。
2、加强培训和考核。在开展集中培训工作基础上,采用跟班学习、轮岗学习、案例分析会、分片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各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进一步细化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加强业务交流、沟通和指导,对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统一、规范、有序运作。
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镇、开发区进区交易中心项目预审情况表
附件2.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汇总表
附件3.代理公司承接进区交易中心项目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