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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 01413320X/2015-00006
主题分类: 审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2015第1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产生日期: 2015-12-28 发布日期: 2015-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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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5第1号
 

                                                                                                           武进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15年1月至3月,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派出1个审计组、5名审计人员,对常州市武进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重点调查了常州市武进区住房保障中心、财政局等部门,延伸调查了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企业、3个街道办(乡镇)、5个居(村)委会、56户家庭,并对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情况、14个项目的基本建成情况、6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计结果已征求武进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意见。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情况。

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0.0028万户0.0077万人,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0.0028万户0.0077万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0.0232万户0.0396万人,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0.0196万户0.0325万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0.0036万户0.0071万人。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江苏省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0.15万套,基本建成任务0.94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009万户。常州市武进区政府上报完成开工任务0.1719万套,基本建成任务1.0624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0097万户。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开工任务0.1719万套,基本建成任务1.0624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0097万户。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政府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459.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2390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3513.15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4487.46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18.79万元;当年支出2155.24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支出107.49万元,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3.4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支出1221.2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95.72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429.39万元,其他支出(货币补贴)298万元;年末累计结存49947.23万元。

至2014年底,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为14990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常州市武进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人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截至2014年底,全区实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通过统筹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整合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渠道、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高了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2014年底,全区针对保障对象的不同需求,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等方式,保障住房困难家庭0.0325万人,比2014年初提高15.2%,其中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民家庭0.0325万人。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4年保障人数达到0.0473万人,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推动了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

2014年,全区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棚户区改造0.0028万户,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居住条件大幅改善;新实施棚户区改造0.0028万户,新增拆迁各类棚户区0.3018万平方米,向享受货币安置的0.0027户棚户区居民每户平均发放住房安置资金57.79万元,享受实物安置的0.0001户棚户区居民改造后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6.49平方米,比改造前提高了22%。全区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水平进一步提高,每户每月平均达到577.91元,切实减轻了住房困难家庭的租房负担;全区经济适用房新增保障住房困难家庭0.0036万户。全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014年交付使用0.5973万套,切实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推动了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促进了城市内涵式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2014年,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和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114.6%、113%,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面积达60.4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销售供应面积0.38万平方米,占当年城镇住宅销售面积的0.16%。201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2440万元,带动和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有序推进,改变了城市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的二元结构状况,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住房保障和发展环境。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对稳增长、调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继续保持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2014年达10459.4万元。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额达到80839.8万元,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调控房地产市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监管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建设。

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经常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把工程质量关,要实现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精细化管理,落实好质量终身负责制,力争把保障性住房项目建成百姓放心工程、建筑精品工程。

(二)进一步完善保障住房的管理制度。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保障性住房精细化、规范化物业服务和动态化监督管理的新思路,并做好保障住房的申报、审批、建设、管理、分配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建立公安局、房地产管理处、社保中心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切实保障那些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优惠待遇,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经营的良性循环。

(三)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补助力度。

对保障性住房配套建设及后期管理费用,政府要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于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应由小区所在的基层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并组建物业公司,不以赢利为目的,协调被保障对象所属单位或村委,采取补贴的方式维持物业公司正常运转。协调物业公司优先聘用本小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这样既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也减轻小区居民和社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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