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涉农社区: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现象发生,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武办发〔2011〕62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武委农〔2011〕21号《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运用现有农村网络技术与信息资源,进一步拓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系统的功能,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实时监管,年内实现区、镇、村三级联网,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更加科学有效,公开更加及时透明。
二、实施步骤
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进度、统一步骤,从2011年7月中旬开始至2011年10月底前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7月中旬——下旬)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照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3、召开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动员会议。传达区、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本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下旬——9月中旬)
1、组织业务培训。
2、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统一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村组“三资” 清查小组成员,对村组“三资”进行全面清查,并提出村组“三资”权属确权意见。
3、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权属审核工作。镇“三资”清查领导小组,对村组“三资”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村组“三资”清查小组提出的“三资”权属确权意见进行审核确认。
4、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公示工作。村组“三资”清查结果、镇 “三资”清查领导小组对村组“三资”权属审核确认意见,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5、系统调试运行。对录入的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整合,对软件进行测试。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系统正式运行。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下旬——10中旬)
各村结合实际,建立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检查指导,及时督促整改。
1、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债权债务监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制度。
2、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资产登记、资产经营、资产处置、集体资产项目招投标、集体资产合同管理等制度。
3、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资源登记簿、资源经营、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集体土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
4、建立监管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系统基本数据的更新维护,对合同新签、续签等及时做好录入工作。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发现预警信息的,及时督促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份)
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涉农社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并及时通报检查验收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各村、涉农社区认真总结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根据镇检查验收提出的意见,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逐一进行查漏补缺,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金岳中任组长,陈建纲、吴奋明、周波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纪委、监察、农经、财政、国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审核监督等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同时,成立由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的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指导、资产清查确权等日常业务工作。各村、涉农社区相应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工作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工作,组员由村(组)干部、村(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
2、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利用广播、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统一镇、村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严肃工作纪律。各村、涉农社区应切实加强对工作推行过程的跟踪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对侵占挪用集体财物、违反规定擅自处置资产资源、监管人员失职失管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全镇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做到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一是要讲究方法,稳步推进。在具体实施中,必须坚持原则,讲究方法,依法行事,规范操作。涉及“三资”清查确权的具体方案,必须充分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尊重民意。二是要通力协作,强化服务。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组织、纪委、监察、农经、财政、国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指导、审批、检查和监督等工作,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