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防护措施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03-00043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03〕44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03-05-05 发布日期: 2014-06-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防护措施的紧急通知

相关阅读:

关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防护措施的紧急通知
洛政发〔2003〕44号
 

各村、各单位:

当前,我省非典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频繁,极易造成疾病传播。为切断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严防疫情扩散,所有公共场所必须在做好消毒杀菌等防疫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旅馆、饭店、社区服务机构、商场、网吧、舞厅、卡拉OK厅、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手套上岗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出租车、中巴司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手套上岗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行车时必须开窗,保持通风。

三、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对外服务场所等每天要有足够的时间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并定期进行消毒杀菌。职工食堂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戴口罩、手套。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橱窗,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非典预防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为防止相互感染,提倡居民出行戴口罩,倡议在“非典”防治期间互相见面不握手,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

 

 

                                    二00三年五月五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