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科技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开发区科技工作的管理,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现对2013年度各镇科技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镇科技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
二、考核内容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各镇科技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年度科技创新工作实绩,包括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与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R&D经费投
入、知识产权工作及产学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
1、各镇科技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对照《2013年度各镇科技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目标责任制考核表》(附表一)、《2013年度各镇科技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分解表》(附表二)进行自查,并填报自查表。要求数据真实准确,各镇、开发区盖章确认。
2、考核得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组成。基本分部分,完成各项指标值,该项得基本分,超额或未完成指标值,按实际超额或未完成指标值的比例相应加减分,每小项加减分不超过该项指标基本分的50%;附加分部分,视指标完成情况加分(详见附表一)。
3、区科技局对各镇科技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提交的自查表进行认真复查后,确定考核分值,按总分高低排序,评出科技创新先进集体3个,设立若干个科技创新特色工作奖,表彰在科技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