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3〕5号
二○一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区坚持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12年常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要求,立足自身发展实际,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圆满完成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一、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各项职能有效落实
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印发《2012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尽早布置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调整法制办机构级别,强化机构人员配备,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部门职能明确,运行规范高效。通过任务分解落实,各部门结合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编入工作要点,有力的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落实。各类市场监管制度完善,市场监管职能充分履行。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制度和体系基本完善,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稳健。社区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各类突发事件依法妥善处理,预警、应急制度进一步健全。今年,我区被市政府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点,并顺利完成“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任务。
(二)深化“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区“三合一”网络平台经过数年运行,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得到了全面的监督管理,行政管理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今年以来,继续在“三合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建设法制监督新平台,进一步拓展功能、优化设计。新平台具备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审查、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化管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备案评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网上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管理等功能,囊括了法制监督各个领域。全面、高效、便捷的法制监督新平台有效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推动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我区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很大的规范和提升。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办公场所、媒体、网站公开了权力依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等,接受群众监督。新公布了环保投诉热线,接受环保问题投诉举报和建议。通过电视台《政风热线》、《问政面对面》等多种渠道倾听民生,推行政务公开。
(四)监管与服务并重,创新公共资源集中交易运营
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建设,着力推进全区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制度改革,不断规范交易市场,强化交易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成立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坚持管办分离的原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全区公共资源统一进场规范交易,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医药采购项目应进尽进,规范操作。组成纪检、审计、检察等联合工作小组,加大对违反交易管理法规、搞场外交易行为的检查力度。出台《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武进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制度,完善采购工作流程,杜绝暗箱操作。依法协调、解决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产生的争议、纠纷。至11月底,共完成各类进场交易项目1034项(不包含医药采购),交易金额192.63亿元,节约资金12.65亿元。完成各类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700项,交易金额186.14亿元,节约资金11.87亿元。完成各类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项目334项,交易金额6.49亿元,节约资金0.78亿元。基药采购完成交易金额2.299亿元。
(五)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优化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我区结合实际情况,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精细梳理全区各审批事项,对未进行政审批中心项目进行进驻评估,按照可以进驻、基本可以进驻和进驻条件不成熟进行分类,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沟通协调,促进项目进驻。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率达到了90%以上。以涉企基本建设为重点促进行政审批效能提升。11个涉企部门共109项审批事项,进驻审批中心97项,工作时限压缩15.8%。按照“审批提速、效能提升”的要求,组织人员到江阴、常熟等周边先进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交流学习,就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对比,形成了《全区行政审批事项提速提质情况统计》、《公示内容汇总》、《时限压缩情况》、《授权情况统计》等材料。发布了《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提升行动的意见》,固化效能提升成果。全区33个部门323个行政审批事项共计压缩审批时限812.5个工作日,时限压缩27%,其中69个涉企事项再次压缩142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达43%。此外,通过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表制服务等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区行政审批中心全年受理审批事项182292件,其中即办件119058件,承诺件即办25944件,即办率80%,群众满意率超过99%。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合规
在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并重的原则。起草部门严格遵循制定程序,加强调研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文件出台前均需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不断降低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努力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制定《常州市武进区航道管理办法》1件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备案。同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主要内容与新出台法律规定相抵触或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废止,研究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工作。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涉及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和依据,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不断完善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等依法行政工作统计分析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会议制度,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说理式执法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区交通局在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交通系统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区烟草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告知制度》等5项制度,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制度》、《调查取证制度》等11项处罚制度,细化执法程序,强化环节控制;民防局制定人防费先征后返制度,保障重点工程建设进程。
三、完善决策制度,规范政府决策行为
(一)依法开展行政决策
严格按照《武进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关于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部署。坚持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逐步建立完善决策咨询专家库。明确了政府决策的基本原则、程序、要求和纳入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如花园街改造项目,湖塘实验小学项目等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均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程序进行,圆满保障了重点工程的推进,人民满意度较高。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议诉讼案件结束后,区法制办会同征收办、拆迁指挥部等及时进行总结,提出有价值、可行性强的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为做好后续其他项目提供经验。
(二)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全面加强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区重点工程项目均将社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要件。水利局进行了河道行洪安全专项检查,督促规范相关建设单位,提前介入宣传协调;区规划局制定了《关于城乡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质监局制定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研究开展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价,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审查。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一)强化法制机构建设,整合执法资源
行政执法管辖权限清晰,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缺位问题基本解决。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加强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区工商局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分局2名法制员;区旅游局筹建旅游行政执法大队;区城管局成立环境卫生中队,专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执法和监督;区农业局设置农产品质量监督科,强化全区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和行政执法。区住建、质监、安监等部门对建筑市场进行联合大检查;区房管处、工商局、发改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设立备案、人员资格注册、经营执业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
及时部署《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实施,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住建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卷宗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文书制定格式;区药监局推行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设置行风建设投诉电话;区质监局创设网上QQ惠民热线,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区烟草局编制《武进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权责分解表》,确保行政执法职责到人。区法制办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和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相关执法单位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水平。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全年网上备案113件,平台外备案54件,有力的加强了对行政处罚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细化行政强制执法流程,规范行政强制实施的环节和执法文书,强化对实施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多方位执法培训
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今年全区注册行政执法证1853本。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逐步配齐执法大队和法制科室人员,加强学习培训,促进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全区十佳优秀执法卷宗、十佳办案能手评比活动,推广经验,表彰先进。各执法部门通过加强内部学习、培训、考核工作,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区交通局、工商局等部门通过轮训,岗位练兵、执法技能比赛等,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区烟草局、城管局通过对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将其纳入年度考核评优;文广新局邀请知名专家授课,进行了全系统多方位的强化培训;区经信局举办散装水泥专项培训班,促进散装水泥推广。
五、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发挥行政监督作用
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起,涉及劳动工伤、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其中维持48起,撤诉终止3起,驳回10起,不予受理或其他方式处理4起,未审结4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9起,涉及省政府复议案件10起。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1件,其中胜诉6起,原告申请撤诉5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继续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复议网上受理机制和平台,通过乡镇设立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切实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动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工作。实施案件分析报告制度,要求每个复议案件均起草分析报告,对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的证据、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执行的程序等加以分析审核,形成案件分析报告。一方面总结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高办案人员的水平。对办案中遇到的一些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和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及时通过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与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达成共识。定期对复议应诉案件进行分析,尤其是对复议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再次起诉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掌握案件的动态。进一步整合行政救济资源,加强复议与信访、诉讼以及行政调解的衔接,促进行政复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决落实上级复议机关复议建议和法院司法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法院和检察院法律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议案,对建议提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办理程序、时限等具体要求。落实行政监察各项制度,加强对各类行政违法行为进行问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尤其是建立常态的政民网上互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在一些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密切关注网上舆论,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开展执法评议和依法行政考核
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了一次执法评议,对全区执法部门进行了全面考核,通过对制度建设、工作台账、案件卷宗、信访资料等考核,全面提升了各部门执法水平,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通过检查发现,各部门对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逐年提高,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基本健全,案卷质量普遍得到了提升。对于检查中暴露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检查组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并将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作全区通报,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六、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我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调解机制,加大了对不服工伤认定决定复议案件的调处力度,所有工伤案件均追加第三人,并积极组织劳资双方进行调解。今年有多起案件通过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区人社局、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和区总工会建立了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四方联动机制,有效的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全区共处理行政调解案件300多起。通过调解,既做到案结事了、减少诉累,又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目前民意诉求反映多渠道、多方式的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查的衔接机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行政调解责任制,有效发挥行政机关在纠纷预防和解决中的作用。
一年以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今后,我区将继续坚持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落实上级的要求,加强理论研究和业务学习,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7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