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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医疗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
现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常州市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常卫中〔2011〕225号)转发你们,请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推荐工作,并将候选人材料于9月23日前上报局医政科。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